雇主有义务了解适用于拟雇用人员所在国家/地区公民的签证管理条例。根据外国人就业管理条例,外国人可以根据一些与就业相关的特定事由申请办理塞尔维亚居留就业许可证。
如果外国人需要持签证才能进入塞尔维亚,在入境前必须申请办理D类的工作签证;如果外国人无需签证即可入境,可以在抵达塞尔维亚后申请办理为期36个月的“两证合一”的居留就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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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办理“两证合一”的居留就业许可申请后,如果材料齐全,在15天之内便能完成审批,这样大大缩短了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至获得居留就业许可证这段等待时间,能够尽快开始合法地从事经济活动,另一方面也能减少雇主和外国人本人在这段等待时间内的住宿和逗留费用。
需要提醒的是,办理居留就业许可的申请可以由外国人本人或者雇主提出,如果雇用的外国人人数较多,雇主也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办理。 为了吸引外籍劳工,吸引更多外国人留在塞尔维亚,除了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同时还需要简化行政手续。新出台的外国人就业管理法规将临时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从原来的一年延长为现在的三年,当然,具体情况还取决于申请事由和理据是否充分。居留就业许可“两证合一”后,其有效期为三年。
临时居留许可证以及“两证合一”的居留就业许可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律颁发生物特征证件。
临时居留许可延期申请可以在原许可证到期之日之前提交。此规定同样适用于办理“两证合一”的居留就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
在给外国人签发长期工作居留签证时,负责就业事务的机构应向主管部门提交关于是否符合塞尔维亚共和国就业条件的评估报告,在这种情况下,长期工作居留签证的有效期内,工作签证与居留就业许可证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