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塞尔维亚共和国的外国公民可以不受限制地携带外币现钞入境,但必须遵守《防止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法》中规定的金额限制。也就是说,若携带金额超过10,000欧元(每人)或等值的其他外币,必须在过境时向海关申报,海关将出具相关申报凭证。
建议非居民妥善保管此申报凭证,因为若日后希望将这些资金带出境,必须向海关出示该凭证,以证明入境时已依法申报。海关机关将在非居民首次出境时注销该凭证。若非居民希望将这笔资金存入银行账户,也必须出示该申报凭证。
此外,非居民个人若想携带超过10,000欧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合法进行:该资金来源于其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境内银行的外汇账户取现,并持有银行出具的证明;该资金在入境时已依法申报并持有海关出具的申报凭证; 该资金来源于在塞尔维亚使用银行卡兑换所得的第纳尔,并持有货币兑换处出具的兑换证明。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在出境时非居民个人未能出示上述任何相关证明,海关有权暂时扣留其携带超过10,000欧元的部分,并出具收据。随后,将对该行为启动司法程序。除了可能面临罚款外,法院还可裁定部分或全部扣押相关资金的处罚。
外币现钞从国外携入或从境内携出的相关规定依据 外汇管理法》 以及 关于个人向境外或从境外转移支付资金的条件规定》 (《塞尔维亚共和国官方公报》第67/2006号、52/2008号和18/2009号)执行。